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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问题描述:

本公司注册地在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全部在国际亚马逊平台销售,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具体手续怎样办理?


解答: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19/10/26/art_8409_81069.html)作为财税〔2018〕10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18/9/28/art_8409_72515.html)的延伸,政策中要求,杭州企业要适用该政策需满足通过杭州申报跨境B2C出口业务并在杭州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相应出口信息,目前杭州地区以9610业务模式开展跨境B2C出口业务可享受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开展无票免税业务需进行以下操作:1、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物流企业、报关企业登录线上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singlewindow.gov.cn)进行跨境出口B2C申报主体备案。2、跨境申报主体备案成功后通过技术对接来传输交易订单、物流运单,申报B2C出口清单。3、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模块操作无票免税企业备案,申报至税务后等待审批通过。4、无票免税企业备案通过后,在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免税数据登记模块中每月申报免税数据信息。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还需在税务网站进行企业鉴定,具体请联系主管税务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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