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9610核定征收如何操作,有什么便利,优惠政策吗?
解答:
您好,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感谢您的咨询!